关于认定2011年高校教师资格证的通知
我校人事处今下发通知《关于认定2011年高校教师资格证的通知》先将通知大意告知我系教师。
一、教育教学能力条件:
1.应取得教育学、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;
2.普通话达到二乙;
二、网上报名时间10月20日-11月5日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:需在11月10日之前将上报各类表格及各类证件原件、复印件。审核验收材料。
地点:行政楼408
三、需提供的材料
1.申请人在网上报名后自行打印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》一式两份;
2.网上报名后自行打印《思想品德情况的鉴定》一份;
3.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;
4.学历证原件和复印件;
5.市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;
6.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;
7.教育学、心理学考试成绩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。
8.提供近一年的教学业务档案;
9.学校与教师签订的两个年度以上的聘任合同;
10.二寸蓝底彩照三张;
11.所有复印件一律采用A4纸复印一份。
咨询电话:8416472
2011.10.20 |